本报讯(记者 安然)填写入境卡的时候,故意不填或者瞎填,即使没有直接引发传染病传播,只需被认定“有传播严重危险”,即可能被追究刑责。昨天上午,北京市二中院召开网络新闻发布会,二中院刑一庭副庭长黄小明表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故意不如实填报入境健康申明卡,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具有传播严重危险的瞒报入境行为,有可能会被行政处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1月20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已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在现阶段,入境健康申明卡已经成为了中国防疫工作的一道重要防线,无论是确诊病患还是有可能沾染病毒但尚未确诊的人员,在国境卫生检疫中,如果有拒绝执行卫生检疫措施或者处理措施,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涂改检疫单、证等情节,都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黄小明副庭长说,包括瞒报、拒填入境健康申明卡中健康信息内容等在内的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如果引起了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出现了传播的严重危险,将构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即使情节较为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也可由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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