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肖钢:发展绿色金融,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文/中国证监会原主席肖钢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4月30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此次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指出,从“十四五”规划开始,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要进入到以降碳为重点、降碳和防污协同增效的新阶段。
我们过去发展绿色金融主要是防治污染,从“十四五”规划开始,为了实现“双碳”目标,降碳将成为绿色金融的重中之重,降碳和防污要协同增效、协同推进。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在绿色低碳发展领域所提供的一系列金融服务。
“双碳”目标任务艰巨绿色金融对其实现具有重要作用
全球生态安全由于气候的变化,现在已经受到严重威胁,实现“双碳”目标,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数据显示,全球大概80%的人口还生活在人均能源消费大大低于100吉焦的国家和地区,2019年全球人均能源消费大概是75.7吉焦,各个地区很不平衡,其中亚太地区是61.1吉焦,南美洲地区是55吉焦,非洲最低仅15.2吉焦。
联合国设定的人类发展指数将人均能源消费100吉焦作为参考指标,也就是说,全球80%以上的人口现在远远没有达到人均能源消费水平,主要是发达国家排放得很多。同时,全球80%以上的一次性能源消费仍然是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仍然属于“传统能源”,而不是非化石能源。
目前,全球80%以上的人口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低于1.1万美元的,即大部分还是发展中国家。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全人类要实现“双碳”目标,面临的挑战十分艰巨,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是一个政治、社会问题。
2020年以来,在全球疫情蔓延的背景下,各个国家减碳任务更加艰巨。各个国家为应对疫情出台了很多财政刺激措施,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21年4月发布的报告显示,全球50个经济体财政刺激一共支出了14.6万亿美元,其中只有3600多亿美元是符合绿色标准的,当然这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是为了应对疫情。
2021年,绿色和平组织也发出公开的批评,指责欧洲央行为了应对疫情,放松了对信用评级下降、碳排放较多的企业抵押品的融资规则。即央行融资需要抵押品,但提供抵押品的企业很多是高碳排放的。因此绿色和平组织2021年也发出呼吁,要求欧洲央行要尽快将货币政策转向到纠正气候应对失衡上来。可见,从全球来看,要完成“双碳”目标,任务还是十分艰巨的。
绿色金融是中国“双碳”目标政策框架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协同产业政策、消费政策、税收政策、碳市场的交易,绿色金融在推动实现“双碳”目标中具有重要作用。
“碳中和”目标对金融体系会带来很多影响,首先会给金融业带来巨大的投资和发展机遇,对金融业业务的模式也会带来重大的变革,对金融资产的定价、估值、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均具有长期性和系统性的影响。同时“双碳”目标的推进也可能会成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来源,现在不同机构也有一些不同的研究和测算,比如贷款不良率可能会上升,债券违约率可能会提高,上市公司的股票可能会减值等,因为在转型当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风险。
“双碳”目标的实现对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也会带来新的挑战。降碳和经济增长的关系如何处理好,降碳和能源安全的关系如何处理好,降碳和可负担的关系如何处理好,这些都会对通货膨胀、利率、汇率以及货币政策其他的工具带来一些影响,这些都属于需要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研究的新问题。
关于我国未来如何进一步发展绿色金融的思考
近几年,我国一直高度重视绿色金融的发展,构建了绿色金融政策的框架,整个框架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政府主导,在减碳问题上不能完全依靠市场,必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金融机构也要制定好规划,要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结合起来,更重要的是要推进金融体制机制的改革。二是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和市场机制的作用,金融机构要把管理环境风险、气候风险和拓展金融发展机遇统筹起来。三是加强金融创新,这需要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四是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绿色金融涉及绿色金融产品和标准、绿色数据库、碳排放交易、绿色评级、绿色认证等,这一系列的金融基础设施都需要进一步健全。五是绿色金融法律法规的制度非常重要,包括要强化市场主体对实现“双碳”目标的责任义务,也包括未来要实施环境和气候信息强制披露。
从绿色金融的业务范围来讲,绿色贷款方面,目前我国达到12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一。绿色债券的存量债券也超过了8100亿元,位居全球第二。未来还要发展绿色股权投资,数据显示,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投资占全球总投资资产超过30%,我国未来也将在此方向上继续发展。
目前,我国也在发展绿色基金、绿色理财,截至2020年底,我国和绿色相关的私募基金已经超过500只,规模达到2000亿元,其中主要是股权投资。此外,未来我国还应大力发展绿色信托、绿色租赁等。
进一步发展绿色金融,我认为以下几个方面特别重要:一是要实行正向的激励机制;二是要开展环境风险分析和压力测试,增强金融机构防范气候变化风险的能力。正向的激励机制包括很多方面,比如财政贴息,如何扩大金融对“双碳”目标贷款的贴息;人民银行如何设立支持低碳转型的专门工具;如何把绿色债券作为央行放款的合格抵押品;另外还要建立绿色担保和项目风险的补偿基金等。
未来,我们还要培育个人投资者投资ESG产品的意识。中国个人投资者数量庞大,如何普及金融知识、普及绿色金融教育,让广大个人投资者投资ESG产品,这是我们面临的新问题。过去投资一个金融产品,主要是分析风险和收益,这属于二维模式。未来可能要转向三维模式,投资一个金融产品,不仅要看它的风险、收益,同时也要看它的ESG绩效,进行全面衡量。现在有很多金融产品,正因为它用于ESG,实际上它的收益是在增加的,两者并不矛盾,而是统一的。因此,未来如何培育广大投资者投资ESG产品是一个新的课题。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下一步应该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分析。目前,我国已经有很多金融机构开展这项工作,这项工作具有很强的技术性,需要运用一系列的工具和方法,帮助金融机构决策者选择项目。环境风险分为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这些风险都可能会增加信贷和投资风险,作为金融机构,必须要增强识别监测环境风险的分析和预警能力。金融机构还要开展环境风险的压力测试,有了分析的工具和模型,通过这些压力测试传导到金融业务的内部决策流程上来。
要加快发展绿色金融的创新,要针对环境的权益开发新的产品,比如排污权、水权、排放权、用能权等。这些环境的权益都可以作为金融资产的底层资产来进行开发。可以探索开发出若干个创新型的金融产品来推动“双碳”目标的实现。
要加强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目前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金融机构,都在开始自愿性披露,未来要从自愿性信息披露逐步转向强制性披露,当然要制定规则分步实施。同时要建立公共环境和气候数据平台,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对绿色金融的评级和认证,通过信息披露,使得金融机构业务的透明度增加,对于投资的项目、支持的产品将来的碳排放量到底是多少,要追踪碳足迹。金融机构本身也存在碳排放的问题,不仅要披露金融机构支持企业、支持项目所排放的碳足迹,还要披露自身碳减排的信息。
要加强绿色金融的监管。为了进一步发展绿色金融,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绿色金融的评价体系,特别要进一步统一监管的规则,实现绿色金融的发展和金融业风险防范相互协调,也要防止绿色项目杠杆率过高的问题,特别要注意防止金融业“洗绿”的问题——以支持“双碳”目标为名,实际上不是干绿色的事情。要进一步加强对绿色金融创新的监管协调,建立绿色金融分析监测预警机制,强化资金运用的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本文根据作者在2021年9月6日清华五道口“碳中和经济”论坛上的演讲整理而成。本文刊发于《清华金融评论》2021年10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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