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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丨治理违规补课勿用粗暴方式,执法应合理、温和、有度

(原标题:评论丨治理违规补课勿用粗暴方式,执法应合理、温和、有度)

8月5日安徽含山县一个补课点发生的场景得到网络热议。视频显示,教室大门被执法人员踹开,补课教师被掐着脖子带离教室。8月6日,含山县对此事回应称,该场所无办学许可证,且严重违反防疫规定,敲门时拒不开门,对执法过程中个别工作人员执法方式简单、急躁、不规范的问题,将认真对待,严肃处理。

首先,相关补课行为违反了该县暂停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的相关规定,又是在疫情期间,聚集补课有一定潜在风险。执法人员的确可以采取措施将其制止。但是,任何措施的采取,都必须和对方行为违法违规的程度相适应,而且要考虑到当时的具体情境,以高度的耐心和敏感性去灵活执法,而不能粗暴执法,以至于造成不当的社会影响。

这里考虑到具体情境,是指两点。首先,当时这名教师正在给一群学生补课,并不是现场只有他一个人,而在未成年人在场的情况下,一定要注意执法行为可能对其带来的心理伤害。而且,教室里的学生本身对补课的违法性并不知情,也不承担责任,在他们看来自己只是补课和学习。因此,就算是在这名教师曾有一段时间未开门的情况下,执法人员也应以正常的方式将其带离,然后进行规劝,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以免给学生造成心理影响,使其产生困惑,甚至在未来看待师生关系时产生焦虑情绪。在场的执法人员很多,那位教师也没有采取任何暴力反抗行为,所以他们绝对有在不掐脖的情况下将他带走的条件,有这样的条件而不这样做,反而以相当暴力和粗鲁的方式处理,就难免会引发公众的强烈质疑和责问,这种责问是完全合理的。

考虑到具体情境的第二点是,补课是当前公众高度关注的话题。近期校外补课及相关产业开始得到进一步的监管和规范,这既是为了减轻学生负担,也是为了制止“课上不教课外教”的现象,增进教育公平。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课外培训本身是不对的,现在只是要让相关活动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合理地分配课外培训资源,满足不同学生和家庭的正常教育需求,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该进行的健康的课外培训以后还是要做的。而且一些课外培训只是违规,并不是犯罪行为,不能以对付犯罪的强力方式去对待。在众目睽睽之下这么对待一名本身没有暴力行为的补课教师,难免会让社会产生不良观感,让部分公众误以为课外培训本身已经遭到了否定和打击,这不利于社会公众对国家政策形成合理预期。因此,含山县或许也有必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澄清可能的误会。

从更一般性的理论上来讲,具体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合理性原则,即行政行为要客观、适度,要符合公平、正义的法律理性。理性原则具体包括比例原则和平等原则,即行政行为的强度要和其目的成比例,同时行政主体应当平等地对待行政相对人。以此来衡量本次事件中的执法,显然会发现其不符合合理原则之处:一是该行政行为只需达到使对方停止补课的目的即可,然而其强度极高,与目的所需要的强度不符;二是执法人员没有平等对待那位教师,而是因对方没有及时开门而暴怒,采取凶狠的做法,这显示出一种当地“官本位”的轻视行政相对人的不良作风。

由此可见,这起事件中执法人员的粗暴行为,并不仅仅是“简单、急躁、不规范”,而是可能违反了行政合理原则,并可能给对方及在场的其他人造成了一定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含山县有关部门应尊重网上舆情的强烈反应,加强基层执法的规范化工作,改进基层治理,在未来的执法中做到合理、温和、有度。对于具体的粗暴执法人员,或许应给以一定的警告和规诫;对那位教师应检查其伤情,在依法处理其违规补课问题的同时,就粗暴执法进行道歉或其它合适的处理方式。由此,或许可以清除不良的舆论影响,给当地整顿课外培训的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舆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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