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3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为我国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根本方向。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绩效理念为核心,以结果为导向,以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为主要内容,旨在引入绩效理念和绩效方法,进一步强化支出责任和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的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第一环节,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龙头和基础。为全面构建“支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全过程预算绩效机制,广西财政厅按照打造“六强型”的战略部署,紧扣“预算编制有目标”的要求,坚持“扩面提速”和“提质增效”两手抓的总基调,坚持打基础、提质量、建机制的思路,在职责分工、制度建设、审核机制、约束机制等方面不断完善举措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预算绩效目标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方面的作用,推动更高质量地管理使用预算支出。
一、建立分工明确的职责机制
广西财政厅出台了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厅内操作规程,从制度层面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职责分工。在外部,按照“谁申请、谁设置目标”“谁分配、谁审核目标”“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的原则明确财政厅、区直业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在绩效目标设置、审核和批复环节的职责分工,明确区直部门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主体责任。在财政厅内部,进一步理顺了预算绩效管理局和部门预算管理处的职责分工,预算绩效管理局主要负责政策制定及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通过理顺内外部的职责分工,基本建立起职责明确、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分工机制,形成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职责定位。
二、建立规范管理的制度保障机制
制度建设是预算绩效规范管理的基础和保障。广西财政厅在总结历年成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把有效经验做法制度化,出台了《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规范管理目标设置、目标审核、目标批复等具体环节,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规范性、专业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与预算编制同步的协调机制
为增强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的协调性,广西财政厅着力推动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实施,从2016年开始,在编制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时,要求区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实行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的管理模式,促进绩效目标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
四、建立层层把关的审核机制
预算绩效目标设置质量是预算绩效目标的生命线,严格规范的审核机制是提高绩效目标设置质量的重要抓手。广西财政厅参照财政部经验做法,并结合自治区工作实际,优化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方式,将专家审核绩效目标方式由专家对书面材料实行单向审核,调整为区直部门和绩效专家面对面的双向审核方式,既破解了原单向审查信息不对称问题,也在面对面的审核过程中加强对区直部门的指导,提升预算绩效目标审核质量。
五、建立硬化约束的约束机制
建立绩效目标设置考评机制。自2017年部门预算起,将绩效目标设定“完整性”纳入自治区直属机关绩效考评范围,考核区直部门,以绩效考评的指挥棒引导预算部门提升预算绩效目标设定质量。
六、建立支撑有力的配套机制
在信息技术支撑方面,初步建成了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预算绩效目标设定及预算绩效评价的信息化管理,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在外部智力支撑方面,广西财政厅组建了有269名专家、覆盖50多个行业领域的绩效专家库,组建有上海、广东等先进先行地区中介机构进入的25家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库,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智力支撑。
责任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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