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融消金股权正式挂牌转让:挂牌价格7.27亿元,接手方必须是金融机构)
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消金”)正式被摆上“货柜”,待价而沽。11月15日,华融消金70%股权正式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7.27亿元,如果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
8月2日,华融曾发布公告称,将持有的华融消金的70%的股权对外公开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将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产权交易机构进行。
此前,一位业内人士告诉消金界,华融消金70%股权的转让,近期将会有重要进展。此次挂牌意味着,华融消金股权花落谁家,离答案的揭晓不远了。
转让前,华融消金的股东包括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资产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新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个股东共持有华融消金100%的股权,其中华融持有70%的股份,为控股大股东,合肥百货大楼持有15.3%为第二大股东。
华融消金70%的股权转让意味着华融将彻底退出华融消金。
根据公告披露的财务信息,2020年,华融消金营业收入为11.01亿元,营业利润为负的8万元,净利润640万元,资产总计79.55亿元,负债总计71.66亿元,所有者权益为7.89亿元。
2021年上半年,华融消金营业收入6.37亿元,营业利润139.87万元,净利润556.6万元,资产总计75.16亿元,总负债67.21亿元,所有者权益为7.95亿元。
对于挂牌价格,此前华融公告称,首次挂牌价格应不低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
根据公告披露,经中联资产评估,在财政部备案,以2021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华融消金总资产账面价值为75.16亿元,负债总计账面价值为67.2亿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7.95亿元,转让标的的对应评估值为7.27亿元。
对于备受关注的受让方方面,消金界注意到,受让方资格条件规定,受让方须为金融机构或以金融机构为主组成的投资联合体。
华融消金股权交易接受单一主题或者联合体受让,如采取联合体受让的,联合体中需有一名成员为金融机构,由其作为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且其持股比例应不低于34%。并且联合体全部成员须符合《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之前有传闻,某互联网平台有意向接手华融消金,但现在看来,接手华融消金的只能是一家金融机构了,互联网平台想借此获得一张消金牌照的愿望落空了。
华融消金注册地位于安徽合肥,地方省政府更倾向于由注册地所在的金融机构接手。但当地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并不多,比较有可能的徽商银行,正陷入不良率攀升和股权转让纠纷之中。目前接手的可能性有但是不大。
实际上,除了前面提到的受让方的交易资格,即便受让方是金融机构,还需要满足此次股权交易的其他条件,比如,受让方实际控制的非银金融机构不得超过2家、5年以上消费金融领域从业经验,最近一年总资产不低于600亿元、连续两年盈利等等。
从设置的资格条件来看,也许会是一家城商行。
近来,上市城商行寻求消费金融牌照的积极性很高,已经有消费金融牌照的也开始重视起来,准备好好利用。
华融消金曾经也拿得一手好牌,从股东结构看,华融消金的资质并不比任何一家消金公司差。但2016年1月正式成立,仅仅用了5年的时间,就亏损转让了。
好在在别家那里,消金牌照仍是一个“香饽饽”,现在除了花落谁家之外,华融消金在下一个股东那里发展如何,也开始进入到行业关注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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