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岁的何祚庥老先生一声“反对”,将10月底颁布的电动摩托车国家标准推向了“风口浪尖”。
这项将于明年实施的新标准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两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并划入机动车范畴。按照媒体的说法,这意味着明年1月1日起,全国约1.2亿辆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必须考驾照、上牌、买保险才能上路,中国自协则递交申请要求暂缓实施电摩新标准。人们在问:既然电动自行车国标1999年就发布了,为何会有这么多的超标车?电摩新标准是如何制定的,又该不该暂缓?
-质疑
别让近亿电动车成废铁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专门发布说明,称电动摩托车标准与电动自行车标准界限明确。这确实没错,但是,却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现在正在道路上行驶的1.2亿台“电动自行车”,几乎没有一台符合电动自行车标准。
如业内人士说,现在市场上所有畅销的电动车都在40公斤以上,平均速度超过20公里。道理很简单:“电池续航时间越久越重,加上其他部件,低于40公斤高速行驶时车身不稳,再说速度低了还不如自行车,谁会买呀!”如果按照电摩新标准,近亿台电动自行车将升级为“电动摩托车”,并按机动车管理,1.2亿人将受到影响——要么选择考驾照上牌买保险,要么放弃骑行。因为,如果骑电动车行驶在都是风驰电掣的机动车道,“绝对不敢,这和玩命有什么区别。”而这也就意味着这耗费不菲的车子,将成为摆设甚至一堆废铁。 钱夙伟
不符合“低碳理念”
在电动自行车可能将告别电动车之名的时候,我们很有必要回顾一下它的坎坷成长路:从1999年国家颁布《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第一天起,电动自行车就踏上了“折腾的人生”,从鼓励制造到各地禁止、限制上路,再到解禁,一直到新国标出台,就没有消停过。2003年,福州禁售电动车,海口禁止电动车上路;2005年,珠海立法禁止电动车上路;2006年,广州市就电动车能否上路问题多次开听证会;接下来是众多城市积极跟进……电动车的命运和自行车的命运差不多,总是不大适合在城市的马路上看风景的。
在低碳生活拯救地球命运的时候,我们却在政策性地将电动车逼出城市的视野,是煞风景还是造风景?专家说,现在最低配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该是36V、10Ah铅酸电池,按照这个最低配置,整车质量也将远远超过40公斤。很多车主是不想花钱上机动车道的,更多人是不敢和汽车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我无法代表亿万车主,只想代表爱骑电动车的父亲打听一声:请问,哪儿有体重40公斤以下的电摩卖?
宋桂芳
-评判
管理滞后惹的祸
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的“电摩”标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电动车都要升级。避开利益纠葛一说,“电摩”新标准的出台,的确带来不少社会问题。首先,大批电动车生产厂家将成为非法企业。其次,电动车行业将面临市场的大幅萎缩,由此将造成大批人员失业。再次,大量超标电动车划入机动车范畴,将不可避免带来交通难题。
带来如此多的麻烦,无不是电动车标准管理滞后惹的祸。一是即使按照已有的标准,“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那么市场上为什么出现如此多的超标电动车?有关管理部门到底干什么去了?二是如果说当前超标电动车泛滥是两个国标界限不清造成的,那有关部门为什么不早制定相关标准,非得等市场非常混乱才匆匆界定呢?一个电摩新标准带来那么多麻烦,说是管理滞后惹的祸,并不过分。 徐经胜
-重磅观点
两项国标都该重修
马贵龙(清华大学教授,中国自行车协会首席专家)
电动车九成超标实际上是城市化进程所引发的市场效应。《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是1999年制定的。当年骑车人的行驶里程要求单程只有5公里,所以确定了体重40公斤,时速低于20公里的标准。按标准,电动车体重要低于40公斤必须使用24V/10AH铅酸电池。但随着城市的发展和扩张,骑车人的出行半径也越来越大,对行驶里程数的要求也越来越长。而这只能通过电池升级,延长行驶里程数。2003年前后,市场根据消费需求开始调整,停用往返只能走10公里的24V/10AH铅酸电池,开始采用36V/10AH等其他超标型号。可是,国标还是1999年的标准,并没有随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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